经过院党委对发展党员材料的预审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认为张佩玉等15位同志基本符合党员条件,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
现将15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教育学院党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6-83656528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
材料篇8:本科生发展预备党员基本情况公示表(官网).xlsx
经过院党委对发展党员材料的预审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认为张佩玉等15位同志基本符合党员条件,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
现将15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教育学院党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6-83656528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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