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一年多的培养、考察,根据民主测评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,经院团委研究决定,认为张佩玉等15位同志基本符合党员条件,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现将15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教育学院团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6-83656528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5日
材料篇6:本科生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公示表(20级).xlsx
经过一年多的培养、考察,根据民主测评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,经院团委研究决定,认为张佩玉等15位同志基本符合党员条件,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现将15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教育学院团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6-83656528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5日
材料篇6:本科生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公示表(20级).xlsx